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列免税卷烟出口口岸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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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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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列免税卷烟出口口岸的通知  国税函〔2002〕585号  2002年6月1日  执行
2002年7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列免税卷烟出口口岸的通知  国税函〔2002〕585号  2002年6月1日  执行
2012年6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2012年7月1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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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注明的离境日期为准)。
  本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注明的离境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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