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酒: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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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以外购的已税其他酒为原料生产的其他酒,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以外购的已税白酒、黄酒、其他酒为原料生产的其他酒,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 本期外购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 10%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 本期外购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 10%


==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加工环节==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其他酒为原料生产的其他酒,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黄酒、其他酒为原料生产的其他酒,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10%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10%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2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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