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导入1个版本)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File:Wiki.jpg||thumb|200px|alt="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慧税]]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2018年1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年3月1日  施行
2018年1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年3月1日  施行
第50行: 第49行:
  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创新相关试点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规定办理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创新相关试点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规定办理行政登记。


{{wiki置底}}
[[Category:2018|1]][[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涉税服务行业管理]]
[[Category:2018|1]][[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涉税服务行业管理]]
25,605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