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6月2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94〕财税字第38号  1994年1月1日  执行 1999年7月19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99〕财法字第57号  1999年7月19日  废止 =正文=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卷烟税负有所上升,而…”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6月2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94〕财税字第38号  1994年1月1日  执行 1999年7月19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99〕财法字第57号  1999年7月19日  废止 =正文=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卷烟税负有所上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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