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2年4月21日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的通知  长建发〔2022〕71号  2022年4月21日  执行 =正文=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保障公有住房出售以后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房产…”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2年4月21日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的通知  长建发〔2022〕71号  2022年4月21日  执行 =正文=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保障公有住房出售以后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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