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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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 当前之前 15:182023年12月19日 (二) 15:18王志伟 讨论 贡献 1,245字节 +1,245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9月15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4〕5号  1994年9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