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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历史沿革= {| class="wikitable" !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日期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 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 财税〔2008〕117号 || 2008年8月20日 || 2008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 2021年12月16日 || 2022年1月1日 ||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class="wikitable" |- ! 类别 !! 序号 !! 综合利用的资源 !! 生产的产品 !! 技术标准 |- | rowspan="2"|一、共生、伴生矿产资源 || 1.1 || 煤系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瓦斯 || 高岭岩、铝矾土、膨润土,电力、热力及燃气 || 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原料来自煤炭开发中的废弃物。 3.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1.2 || 黑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共生、伴生矿产资源 || 共生、伴生矿产资源产品 || 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共生、伴生矿产资源未达到工业品位。 |- | rowspan="6"|二、废水(液)、废气、废渣 || 2.1 || 煤矸石、煤泥、化工废渣、粉煤灰、尾矿、废石、冶炼渣(钢铁渣、有色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副产石膏、港口航道的疏浚物、江河(渠)道的淤泥淤沙等、风积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 砖(瓦)、电力、热力、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置换出的呆滞煤量、砌块、新型墙体材料、石膏类制品以及商品粉煤灰、建筑砂石骨料、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再生级配骨料、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预拌砂浆、砂浆预制件、混凝土预制件、盾构土、粒化高炉矿渣、钢渣微粉、微晶玻璃、岩棉、矿渣棉、氧化铝、水泥熟料 || 1.建材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生产其他产品的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用煤矸石、煤泥生产电力、热力产品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 3.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2.2 || 社会回收的废金属(废钢铁、废铜、废铝等)、冶炼渣(钢铁渣、有色冶炼渣、赤泥等)、化工废渣 || 金属(含稀贵金属)、铁合金料、精矿粉、氯盐(氯化钾、氯化钠等)、硅酸盐及其衍生产品 ||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2.3 || 化工、纺织、造纸工业废液及废渣 || 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聚乙烯醇、硫化钠、亚硫酸钠、硫氰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磺酸盐、乙酸、乙二酸、乙酸钠、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 ||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2.4 || 制盐液(苦卤)及硼酸废液 || 氯化钾、硝酸钾、溴素、氯化镁、氢氧化镁、无水硝、石膏、硫酸镁、硫酸钾、肥料 || 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 | 2.5 || 工矿废水、城镇污水污泥 || 再生水、土地改良剂、有机肥料 || 1.再生水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土地改良剂、有机肥料原料8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3.产品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国家标准、《再生水水质标准》或相关用途的再生水水质标准。 |- | 2.6 || 焦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煤气、矿热炉尾气、化工废气、石油(炼油)化工废气、发酵废气、炭黑尾气、二氧化碳、氯化氢废气,生物质合成气 || 电力、热力、硫磺、硫酸、磷铵、硫铵、脱硫石膏、可燃气、轻烃、氢气、硫酸亚铁、有色金属、二氧化碳(纯度≥99.9%)、干冰、甲醇、合成氨、甲烷、变性燃料乙醇(纯度≥99.5%)、乙醇梭菌蛋白/菌体蛋白(粗蛋白≥80%)、天然气、氯气(含液氯) || 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乙醇、蛋白产品等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rowspan="11"|三、再生资源 || 3.1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废旧太阳能光伏板、风电机组 || 金属(含稀贵金属)、非金属产品 || 1.产品原料9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原料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 | 3.2 || 废塑料 塑料制品、塑木(木塑)产品 || 1.产品原料9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3 || 废旧轮胎、废橡胶 || 再制造轮胎、胶粉、再生橡胶等 ||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4 || 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多种废弃纤维混合物及其制品、废弃聚酯瓶及瓶片 || 浆粕、纤维纱及织物、无纺布、毡、粘合剂、再生聚酯及其制品、再生纤维、燃料块、复合板材、生态修复材料、工程塑料等 || 1.生产再生聚酯及其制品的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生产其他产品的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 | 3.5 || 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粮食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等)、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蔗渣、糠醛渣、菌糠、酒糟、粗糟、中药渣、废旧家具、畜禽养殖废弃物、畜禽屠宰废弃物、农产品加工有机废弃物 || 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质压块,生物质破碎料、生物天然气、热解燃气、沼气、生物油、电力、热力、生物炭、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醛、土壤调理剂、有机肥、膨化饲料、颗粒饲料、菌棒、纸浆、秸秆浆、纸制品等 ||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6 || 废生物质油、废弃润滑油 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等 || 1.产品原料9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7 || 废玻璃、废玻璃纤维 || 玻璃熟料、玻璃纤维制品、真空绝热板芯材 || 1.产品原料9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8 || 废旧汽车、废旧办公设备、废旧工业装备、废旧机电设备 || 通过再制造方式生产的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起动机、发电机、电动机等汽车零部件、办公设备、工业装备、机电设备零部件等 ||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 | 3.9 || 厨余垃圾 || 有机肥料、粗油脂、沼气等 || 1.产品原料8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10 || 铸造废砂 || 再生砂型覆膜砂、低氨覆膜砂、再生砂 || 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3.11 || 废纸 || 纸浆、纸制品 || 1.产品原料9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wiki置底}} [[Category: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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