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源代码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0年3月23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0〕35号 2000年1月1日 执行 2006年7月2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6〕111号 2006年7月1日 废止 2007年6月1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号 2007年6月15日 废止 2008年1月31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2008年1月31日 废止 =正文=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福利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94〕国税发155号)中规定的对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00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 各地税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享受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wiki置底}} [[Category:2000|废]]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