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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三峡发电资产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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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4年11月2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三峡发电资产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83号 2004年11月29日 执行 2022年6月2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2022年7月1日 条款废止 2024年1月20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2024年第114号 2024年1月20日 废止 =正文= 湖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向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发电资产(26台发电机组及相关发电设施)过程中应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请遵照执行。 {{wiki置底}} [[Category:2004|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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