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源代码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9年2月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9〕14号 2009年2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DEOCCBQ99FuwcrSIuS8h3w?pwd=er4b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提取码:er4b {{wiki置底}} [[Category:2009|2]][[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出口退税]]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