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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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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Wiki.jpg||thumb|200px|alt="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微信公众号"|<center>'''建议与反馈'''</center>]] =历史沿革= 1999年1月4日 财政部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测绘局财会字〔1999〕1号 1999年1月1日 执行 2020年2月13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103号 2020年2月13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处)〕、各直属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联合制定了《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单位,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测绘事业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各类国有测绘事业单位。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测绘事业单位,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非国有测绘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测绘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科研、教育、出版等事业单位,经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批准执行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测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按年度、季度和月份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五)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 (七)测绘事业单位的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 (八)测绘事业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可在完成测绘工程项目或提供测绘成果成图资料、经营产品、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应索取价款的凭据后予以确认。 对于长期项目的收入,应根据年度完成工作量予以合理确认。 (九)测绘事业单位应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办法。 1.对于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应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分别归集。期末将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按支出的用途分别结转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见附件一)。 2.完成测绘项目、经营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测绘工程成本、测绘科技成本、提供成果成图成本以及经营成本中;对于发生的间接费用,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中。 3.测绘工程成本、测绘科技成本、提供成果成图成本以及经营成本,期末应将其实际成本最终分别结转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 4.期间费用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分配计入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 5.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预提计入本期。 6.成本计算以当年测绘项目、经营产品实际完成时期为成本计算期。跨年度的测绘项目、经营产品以年度为成本计算期,核算当年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实际成本。 (十)测绘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测绘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现会计电算化。 测绘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 (十一)测绘事业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测绘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测绘事业单位自行规定。 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末终了后7天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报出;年度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根据同级财政机关的要求,在认真审核所属测绘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与月份、报送日期,并由单位行政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十二)本制度由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三)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 支出明细表 净资产变动情况表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测绘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分为月报和年报两种格式。月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单位月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状况;年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单位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状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的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年初数”的数字按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现金”项目,反映单位库存现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按“现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单位银行存款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按“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单位收到的未到收款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按“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单位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按“应收帐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5、“预付帐款”项目,反映单位向有关单位预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按“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6、“备用金”项目,反映单位所属报销单位或个人领用备用金的情况。本项目应按“备用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单位的借出款项、各种暂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借万余额填列。 8、“库存材料”项目,反映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包括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库存材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9、“在产品成本”项目,反映单位年末尚未完工的自行开发的测绘项目和经营产品实际成本费用之和。在编制年报时,本项目应按“测绘工程成本”、“测绘科技成本”、“提供成果成图成本”、“经营成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数合计填列。 10、“已完测绘项目”项目,反映单位开展测绘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而形成的已完成或阶段性验收的测绘项目成果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已完测绘项目”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年末结转后,本项目只反映尚未实现销售的库存测绘项目成果的实际成本。 11、“经营产品”项目,反映单位在主营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形成并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经营产品”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2、“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单位已经支出但应在一年内由受益期间、各承担对象负担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按“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单位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本项目应按“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4、“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单位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按“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5、“对外投资”项目,反映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对外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6、“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反映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本项目应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7、“借入款项”项目,反映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借人需偿还的各类款项。本项目应按“借入款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8、“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按“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9、“应付帐款”项目,反映单位因购买材料、设备等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按“应付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0、“预收入帐款”工卡,反映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入的款项。本项目应按“预收帐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1、“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本项目应按“应付工资”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2、“应付社会保障金”项目,反映单位按规定已经提取但尚未缴纳社会有关机构的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奖金。本项目应按“应付社会保障金”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3、“应缴预算款”项目,反映单位按规定应缴国家预算的收入本项目应按“应缴预算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4、“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反映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缴而未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本项目应按“应缴财政专。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5、“应交税金”项目,反映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本目应按“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6、“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条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按“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题填列。 27、“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单位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种费用。本项目应按“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8、“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单位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本项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本贷方余额填列。 29、“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单位各类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按“事业基金”科目所属“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30、“固定基金”项目,反映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人(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本项目应按“固定基金”科目的期本贷方余额填列。 31、“专用基金”项目,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使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本项目应按“专用基金”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32、“财政补助结存”项目,反映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中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而在期末象形成的结存。本项目应按“财政补助结存”科目的期末贷方余双额填列。 33、“专款结存”项目,反映单位由于项目未完成,需要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并在年末形成的拨入专款结存。本项目应按“拨入专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减去“拨出专款”科目和“专款支出”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34、“事业结余”项目,反映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性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本项目根据“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年本无余额。 35、“经营结余”项目,反映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性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年末以“-”填列。 36、“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单位收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财务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转拨的各类测绘事业经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本项目应按“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期本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37、“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本项目应按“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38、“拨入专款”项目,反映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本项目应按“拨入专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编制年报时,年末本项目余额并入“专款结存”项目。 39、“事业收入”项目,反映单位对外承接测绘工程、提供测绘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按“事业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0、“经营收入”项目,反映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按“经营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1、“附属单位缴款”项目,反映单位收到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入。本项目应按“附属单位缴款”科目的期本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2、“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单位得到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对外投资收益以及收取违约金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的情况。本项目应按“其他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本无余额。 43、“拨出经费”项目,反映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或代行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本项目应按“拨出经费‘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4、“拨出专款”项目,反映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或代行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拨给所属单位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本项目应按“拨出专款”科目的期本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余额并入“专款结存”项目。 45、“专款支出”项目,反映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它单位拨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本项目应按“专款支出”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余额并入“专款结存”项目。 46、“事业支出”项目,反映单位开展测绘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本项目应按“事业支出”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借万余额合计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7、“经营支出”项目,反映单位在主营业务活动之后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按“经营支出”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8、“营业税金”项目,反映单位取得收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本项目应按“营业税金”科目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49、“上缴上级支出”项目,反映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主管部门的实际支出数。本项目应按“上缴上级支出”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本无余额。 50、“对附属单位补助”项目,反映单位利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按“对附属单位补助”科目的期本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51、“结转自筹基建”项目,反映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本项目应按“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52、“测绘工程成本”项目,反映单位开展测绘工程、提供测绘劳务等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测绘工程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年末本项目余额并入“在产品成本”项目。 53、“测绘科技成本”项目,反映单位对外承担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和测绘仪。器检定等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测绘工程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年末本项目余额并入“在产品成本”项目。 54、“提供成果成图成本”项目,反映单位将测绘数据、图件进行加工成用户使用的各种载体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提供成果成图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年末本项目余额并入“在产品成本”项目。 55、“经营成本”项目,反映单位在主营业务活动之后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按“经营成本”科目的期本借方余额填列。年末本项目余额并入“在产品成本”项目。 56.“间接费用”项目,反映单位的中队(分院、业务部门、车间)等为组织管理测绘生产、业务和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本项目应按“间接费用”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57、“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测绘生产、业务和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按“管理费用”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本项目年末无余额。 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收入支出表是反映测绘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 二、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以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拨入专款”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拨入专款”科目从年初截止本期末的累计发生额分析填列。 2、“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营业税金”、“结转自筹基建”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以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3、“事业结余”项目中的“本年正常收支结余”应按本表中收入项目(扣除“拨入专款”和“经营收入”)与支出项目(扣除“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经营支出”及其税金)相抵后的余额数计算填列:“结转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存”应按本年使用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存的数额分析填列。 4、“经营结余”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经营收入”科目与“经营支出”和“营业税金”(经营收入应负担的营业税金)相抵后的余额数计算填列。 5、“结余分配”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结余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6、“专款结存”项目的“期末累计数”应按本表中的“拨入专款”项目与“拨出专款”项目、“专款支出”项目相抵后的余额数填列。 支出明细表编制说明 一、支出明细表是反映测绘事业单位各项支出项目构成明细情况的报表,是收入支出表的附表。它的项目是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的“目”级科目列示的。 二、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表中各项目应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及“专款支出”科目的明细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分析填列。同时各项目的合计数应与“收入支出表”中的相应支出项目的数字一致。 净资产变动情况表编制说明 一、净资产变动情况表是反映测绘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净资产增加、减少、结存情况的会计报表。 二、净资产变动情况表的编制方法: (一)本表“年初结存”各项目,应根据上年末“净资产变动情况表”各项目的年末数字填列。 (二)本表“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各项目应根据净资产类有关帐户本期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三)“年末结存”一“年初结存”+“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年未结存”的各项基金、“财政补助结存”及“专款结存”数应与“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类项目“期末数”一致。 (四)“财政补助结存”属净资产财政性专项经费,可于下年继续使用。 1.主管部门或代行拨款职能的测绘事业单位计算财政补助结存公式: 财政补助结存=“财政补助收入”中的专项经费—“拨出经费”中的专项经费 2.承担专项任务的测绘事业单位计算财政补助结存公式: 财政补助结存=“财政补助收入”中的专项经费—“事业支出”中的专项经费支出 附件一:[[#测绘事业单位内部成本费用核算规程|测绘事业单位内部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测绘事业单位内部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第一章 成本费用核算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 确立成本计算对象和设置成本帐户。成本计算对象是指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的对象。测绘事业单位成本计算对象主要包括测绘项目、经营产品等。单位应按照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帐户,同时按所属中队(分院、业务部门)设置间接费用帐户。成本帐户的费用栏目应按国家预算支出十二个目级科目设置。 第二条 提成本计算的原始资料。测绘事业单位的生产、物资、劳资、运输、行政等职能部门应按成本计算的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有关的产量、工时、材料、设备、水、电、汽、油、煤等消耗的原始记录及计算资料。 第三条 审核与控制费用。测绘事业单位应依据国家财经规章制度和单位内部制定的定额、计划等,对已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确认支出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支出范围;对尚未支出的费用,应做好控制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归集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能够直接归集到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项目。测绘事业单位能够明确成本计算对象的各项直接费用就直接计入各成本帐户;当直接费用应分配到多个成本计算对象时,应按规定的计算办法进行分配。 第五条 分配间接费用。多个成本计算对象共同耗用的间接费用应计人间接费用帐户。各项间接费用应按照成本计算期和规定的计算办法,在各个承担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并计入相应的成本帐户。 第六条 计算跨年度测绘项目的当年实际成本。跨年度的测绘项目先将本年度完成的实际工天折算成同类完工测绘项目的数量(即约当产量),再计算出该测绘项目当年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成本。 第七条 归集与分配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测绘事业单位所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承担对象及期间,计入管理费用帐户中;期末再按照规定的计算办法,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之间进行分配。 ====第二章 成本计算方法==== 第八条 测绘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组织结构的特点以及成本计算对象的具体情况,可分别选用品种法、定单法和分步法等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 第九条 品种法是以测绘项目分类成果和经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进行费用归集和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测绘事业单位应按各个测绘项目分类成果和经营产品品种设置成本帐户,该帐户中归集的费用全部是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应按照规定的计算办法进行分配,计入各成本帐户中。 第十条 定单法是以测绘项目和经营产品的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进行费用归集和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测绘事业单位采用定单法计算测绘项目、经营产品成本,其成本计算期即测绘项目、经营产品的生产期,成本帐户归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是测绘项目、经营产品的全部成本,待测绘项目、经营产品完成后一次结转支出。跨年度完成的测绘项目应在年未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完工测绘项目的成本并结转支出。 第十一条 分步法是按测绘项目、经营产品的生产程序和步骤进行费用归集和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测绘事业单位采用分步法计算测绘项目、经营产品成本,应按各个生产步骤设置成本帐户,帐户中归集的费用是各步骤发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要按照规定的计算办法进行分配。 ====第三章 成本费用结转支出==== 第十二条 测绘事业单位在期末或完成国家基础测绘项目和对外承接的测绘项目时,应将测绘工程成本,提供成果成图成本、测绘科技成本通过“已完测绘项目”帐户结转到事业支出帐户。 测绘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测绘项目完成后,应先将实际成本结转到“已完测绘项目”帐户,待销售时将销售项目的实际成本由“已完测绘项目”帐户结转到事业支出帐户。 第十三条 测绘事业单位完工的经营产品应先将经营成本结转到经营产品帐户,待产品销售后再由经营产品帐户结转到经营支出帐户。 第十四条 测绘事业单位的期间费用向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结转时,应根据承担对象和支出用途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归属。对能直接划清的,可直接结转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明细帐户;对难于划清的,按照如下计算公式分配期间费用后,再分别结转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明细帐户。 事业支出分配数额=(事业支出×无法划清的期间费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事业支出分配数额=(经营支出×无法划清的期间费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第十五条 测绘事业单位的各项成本费用向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结转时,应按《成本费用结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对照表》处理。 附件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第一部分 资产类''' 一、货币资金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入 1.收到事业经费或上级市管部非财政补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2.收到测绘业务收入、经营业务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它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其他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从财政部门、上级市管部门金融机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 4.收到存入保证金和其他暂收款项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5.从接收劳务单位和从供应单位收回款项时(包括到期的应收票据)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 6.收回存出保证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出 1.归还借款、退还保证金、交纳税金和支付工资等 借:借入款项 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金 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2.预付供应单位款项 借:预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3.所属报销单位或个人领用备用金 借: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4.购进材料物资 借:库存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5.支付有关费用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二、债权 (一)业务往来债权 1.应收票据 (1)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经营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带息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其他收入 (4)应收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应收票据 2.应收帐款 (l)单位在提供测绘项目、劳务、销售经营产品等应收取款项时 借:应收帐款 贷: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收到应收帐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3)已确认无法收回款项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帐款 3.预付帐款 (1)按合同规定预付货款、劳务款项时 借:预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货物或劳务合同结算核销时 借:库存材料 成本费用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预付帐款 (二)其他往来债权 1.备用金 (1)所属报销单位或个人领用备用金 借:备用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报帐冲销备用金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备用金 2.其他应收款 (1)与单位或个人往来发生的的暂付款项,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2)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三、存货 (-)库存材料 1.材料增加 (1)购入并验收入库材料物资 借:库存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自制完成验收入库材料 借:库存材料 贷:经营成本 (3)接受捐赠的材料物资 借:库存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入 (4)库存材料盘盈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盘盈材料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材料发出 (l)领用材料物资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库存材料 (2)库存材料物资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经批准处理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已完测绘项目 1.测绘项目完工或期末结转成本 借:已完测绘项目 贷:测绘工程成本 测绘科技成本 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2.完工交付、销售或期末结转支出 借:事业支出 贷:已完测绘项目 (三)经营产品 1.完工、验收入库经营产品和提供劳务,结转成本。 借:经营产品 贷:经营成本 2.结转已销售经营产品或提供劳务成本时 借:经营支出 贷:经营产品 3.经营产品盘盈时 借:经营产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经批准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经营支出 4.经营产品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经营产品 经批准处理时 借:经营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四、对外投资 (-)债券投资 1.购买债券,按实际支付款 借: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其他收入 同时,按购买债券实际支付款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二)其他投资 1.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按实际支付款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评估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同时,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帐面值) 3.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评估值) 贷:无形资产(帐面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值大于帐面值之差,反之则记借方) 同时,按无形资产帐面值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4.单位以经营产品或材料对外投资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评估值) 贷:经营产品(帐面值) 库存材料(帐面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值大于帐面值之差,反之记借方) 同时,按经营产品、材料帐面金额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收回其它投资时(货币资金和材料) 借:银行存款 库存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其他收入(收回金额小于投资额之差,反之,则记贷方) 贷:对外投资——其他投资(帐面数) 同时,按原投资金额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6.收回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评估值) 贷:固定基金 同时,按原投资额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对外投资——其他投资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增加 1.用修购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按实际支出数记帐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同时,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评估值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赁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支付租赁费的资金渠道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专用基金 贷:固定基金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经批准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固定基金 (二)固定资产减少 1.盘亏、毁损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固定资产 经批准处理时 借:固定基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经批准报废固家换水时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3.出售固定资产,按实价收款(清理后净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同时,按固定资产席。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六、无形资产 (一)购入无形资产实际支出数计价;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时所支付的注册费和聘请律师费计价。 借:无形资产 贷:其他收入 (三)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同时,结转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帐面值) 借:事业支出 贷:无形资产 (四)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五)摊销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时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无形资产 七、待摊费用 (一)发生待摊费用时,按支出数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分期摊销时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待摊费用 '''第二部分 负债类''' 一、业务往来负债 (一)应付帐款 1、赊购材料物资 借:库存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帐款 2、支付购货欠款时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二)预收帐款 1、收到预收合同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按合同或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帐款 贷: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三)应付票据 1、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 借:库存材料 应付帐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货:应付票据 2、支付手续费等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其他往来负债 (一)借入款项 1、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 2、付借款本息时 借:借入款项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其他应付款 1.收到存入保证金和其他暂收款项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其他暂收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三)应缴预算款 1.按照国家规定代收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缴预算款 2.上缴款项时 借: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四)应缴财政专户款 1.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 资金时 借:事业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3.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 1.计算提取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 结余分配——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2、交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六)应付工资 1.计提或分配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应付工资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七)应付社会保障金 1.计提各种社会保障金时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应付社会保障金 2、缴纳各项社会保障金时 借:应付社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八)预提费用 1.预提各种费用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预提费用 2.实际支出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九)长期应付款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2.支付融资租赁费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第三部份收入类 一、财政补助收入 从财政部门收到事业经费,包括各类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 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非财政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三、拨入专款 (一)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 缴回时作相反分录 (二)期未结帐时,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相对冲 借:拨入专款 贷:拨出专款 专款支出 四、事业收入 取得或确认测绘工程收入、测绘科技收入和成果成图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预收帐款 应收帐款 贷:事业收入(二级科目) 五、经营收入 (一)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经营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二)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经营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六、附属单位缴款 实际收到附属独立核算单位上缴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附属单位缴款 七、其他收入 收到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违约金以及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 第四部份支出及成本类 一、成本 (一)测绘工程成本 1.单位从事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发生直接费用时 借:测绘工程成本——基础测绘项目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备用金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2、单位承接测绘工程,提供测绘劳务等活动,发生直接费用时 借:测绘工程成本——其他测绘项目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备用金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二)测绘科技成本 单位承担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发生直接费用时 借:测绘科技成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备用金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三)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单位将测绘数据、图件加工成用户使用的各种载体的过程中发生直接费用时 借: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备用金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四)经营成本 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直接费用时 借:经营成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备用金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五)间接费用 1.中队、分院、业务部门、车间等发生各项间接费用时 借:间接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备用金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2.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 借:测绘工程成本 测绘科技成本 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贷:间接费用 (六)成本的结转 1.已完测绘项目验收或期末结转成本时 借:已完测绘项目 贷:测绘工程成本 测绘科技成本 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2.完工的经营产品结转成本时 借:经营产品 贷:经营成本 二、期间费用 (一)单位发生各项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专用基金 应付社会保障金 (二)单位筹资发生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三)单位在销售活动中发生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三、支出 (一)直接性支出 1.拨出经费 对所属测绘事业单位拨付各类事业经费 借:拨出经费 贷:银行存款 2.拨出专款 (1)拨给所属单位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借:拨出专款 贷:银行存款 (2)年终结转时,与“拨入专款”科目对冲时 借:拨入专款 贷:拨出专款 3.专款支出 (1)单位发生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支出 借:专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2)项目完成与拨入专款对冲 借:拨入专款 贷:专款支出 4.营业税金 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不含所得税)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 5.上缴上级支出 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计算并上缴上级单位支出 借:上缴上级支出 贷:银行存款 6.对附属单位补助 单位用非财政补助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 借:对附属单位补助 贷:银行存款 7.结转自筹基建 单位用非财政补助收入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将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 (二)成本费用结转支出 1.事业支出 期末,按照财政预算支出12个目级科目,结转测绘工程成本、测绘科技成本和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借:事业支出(12个目级科目) 贷:已完测绘项目 2.经营支出 期末结转已售经营产品和提供劳务成本 借:经营支出(12个目级科目) 贷:经营产品 3.期末分摊结转管理费用 借:事业支出(12个目级科目) 经营支出(12个目级科目) 贷:管理费用 第五部分净资产类 一、结余 (一)事业结余 1.期末将各项收入的余额转入时 借: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2.期末将各项支出余额转入时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 事业支出 营业税金 结转自筹基建 (二)经营结余 1.期末将经营收入余额转入时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2.将经营支出、营业税金(不含所得税)余额转入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营业税金 二、结余分配 (一)期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结余分配 如:“事业结余”为借方余额,作相反分录 (二)期末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借: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 (三)计算应交纳所得税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四)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五)按规定结转事业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六)对于项目已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单位使用时 借:拨入专款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三、专用基金 (一)修购基金 1.提取修购基金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2.发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3.用修购基金购置固定资产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有关分录。 4.用修购基金支付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清理费用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二)职工福利基金 1.按规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和按规定从结余分配计提职工福利基金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2.支出福利基金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贷:现金 银行存款 (三)医疗基金 1.按国家规定提取医疗基金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专用基金-医疗基金 2.支出医疗基金 借:专用基金-医疗基金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四)住房基金 1.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含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2.使用住房基金 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贷:银行存款 四、财政补助结存 (一)期末结算出应拨未拨和应结转下期继续使用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时 借:事业结余 贷:财政补助结存 (二)以后年度拨付和使用财政补助结存款时 借:拨出经费 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银行存款 (三)期末结转时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 事业支出 同时,按结转数冲减财政补助结存 借:财政补助结存 贷:事业结余 (四)专项任务完成时,财政补助结存尚有余额: 1.经批准留用 借:财政补助结存 贷:事业结余 2.上缴时 借:财政补助结存 贷:银行存款 五、固定基金 有关固定基金增减业务核算见固定资产业务核算。 [[Category:1999|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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