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关于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免责声明
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搜索
查看“财政部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的源代码
←
财政部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File:Wiki.jpg||thumb|200px|alt="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微信公众号"|<center>'''建议与反馈'''</center>]] =历史沿革= 1996年8月8日 财政部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96〕财税政字155号 1996年8月8日 执行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1996〕4号《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占用耕地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煤气、污水处理、邮电通讯、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后,由“三资企业”自己经营工厂或修建学校、医院等政策规定属于免税项目的,可予以免征耕地占用税;如转让给“非三资企业”经营开发或建设非免税项目的,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Category:1996|8]][[Category:财政部]]
返回
财政部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用地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