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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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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Wiki.jpg||thumb|200px|alt="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慧税]] =历史沿革= 2018年4月18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预〔2018〕56号 2018年4月18日 执行 =正文=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按照《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7〕103号),现将2018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转型发展情况和财力水平,适当加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办法,重点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资源枯竭试点城市,转型发展任务重的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倾斜。纳入补助范围的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的基层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制定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方案,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规定的领域和方向。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ZvnYB2efCMzNHDiOsjYzQQ 2018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情况表] [[Category:2018|4]][[Category: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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