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关于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免责声明
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搜索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的源代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历史沿革= 2018年1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 法〔2018〕344号 2019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 经研究,现就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增加两类案由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的第三级案由“9 、一般人格权纠纷”项下增加一类第四级案由“ 1、平等就业权纠纷”; 二、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的“348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之后增加一个第三级案由“348 之一、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Category:2018|D]][[Category:最高人民法院]]
返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