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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新建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和出租的房屋,其中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新建商品房特指进入房屋市场进行交易并且第一次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 =个人购买商品房= ==受让住宅== {| class="wikitable" ! 序号 !! 税种 !! 项目 !! 应纳税额计算 !! 适用条款 !! 文件名 |- | 1 || rowspan="5"|契税 || 个人受让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 ||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或评估价格 × 1%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 rowspan="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 | 2 ||个人受让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 ||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或评估价格 × 1.5%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 3 || 个人受让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 ||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或评估价格 × 1%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 | 4 || 个人受让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 ||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或评估价格 × 2%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5 || 个人受让住房为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或评估价格 × 3%/4%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52号) |- | 6 || 印花税 || 个人受让住房 ||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所载金额 × 0.005% ||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价款的万分之五—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9号) |} ==受让非住宅== {| class="wikitable" ! 序号 !! 税种 !! 项目 !! 应纳税额计算 !! 适用条款 !! 文件名 |- | 1 || 契税 || 个人受让非住房的 ||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或评估价格 × 3%/4%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52号) |- | 2 || 印花税 || 个人受让非住房 ||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所载金额 × 0.005% ||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价款的万分之五—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9号) |}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wiki置底}} [[Category: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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