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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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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10月31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024年第311号 2025年12月31日 施行 =正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二、《[[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三、《[[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规章目录及说明|废止规章目录及说明]] ==废止规章目录及说明== {| class="wikitable" ! 序号 !! 规章名称 !! 公布日期 !! 说明 |- | 1 || [[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 2000年5月25日公布,根据2011年1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20年2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第二次修改 || 一是适应森林公园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二是《[[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被自然资源部废止。 |- | 2 || [[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 2007年8月30日 || 已被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代替。 |- | 3 || [[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 2019年11月18日 || 已被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代替。 |} {{wiki置底}} [[Category:2024|O]][[Category: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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