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源代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1年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1〕100号 2011年2月2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实行公开招标,2012年底前印制采购招标工作已完成,确定了新的供应商。为保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增值税普通发票发放、验收等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新的印制厂商对供应区域进行了划分。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区域:上海、浙江、宁波、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海南、云南、广西、贵州; 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区域: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山东、青岛、陕西、新疆、宁夏、甘肃、青海; 武汉新文票据印刷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区域:河南、湖南、湖北、西藏、四川、重庆。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发票的防伪措施发生了变化,应用的防伪措施分为: 一线防伪措施:监制章专用红发红荧光油墨防伪、定制专用号码防伪、税徽无色荧光油墨防伪、微缩文字防伪; 二线防伪措施:数字解锁版纹防伪、二维码数据防伪、自用暗记防伪; 三线防伪措施:DNA微量元素油墨防伪。 其中一线防伪措施属于大众防伪措施(详见附件),可对外公开。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纳税人广泛宣传防伪鉴别方法。 三、各地税务机关应继续强化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与印制厂商确定运输和交货地点后,要加强验收入库环节的检查,严格执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质量和安全。 四、各地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进行跟踪,重点了解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发现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税务总局。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kRzvPOY60XlfKogwK7wdxg 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线防伪措施] {{wiki置底}} [[Category:2011|2]][[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增值税发票]]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