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的源代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历史沿革= 2010年4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 国税函〔2010〕143号 2010年4月8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国税函〔2010〕65号)精神,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中的异常复函进行了梳理,并将部分异常复函涉及的供货企业生成了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见附件)。 现将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从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所列供货企业购货出口申报退税,尚未通过审核或虽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办理退税的,各地税务机关要通过发函调查或实地核查等手段加大出口退税审核力度,核实无问题后方可办理退税。对已办理退税的,如核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地税务机关在核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逐级向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报告。 二、各地税务机关对多次从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所列供货企业购货出口的出口企业,要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严格出口退税审核,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发生。 三、税务总局今后将陆续下发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并升级“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处理。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G3uW5Tq5_jCZYIk6-IV4_w 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 [[Category:2010|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出口退税]]
返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第一批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