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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扩大部分国家人员免签入境海南事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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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2月9日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扩大部分国家人员免签入境海南事由的公告 —— 2024年2月9日 施行 =正文= 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扩大部分国家人员免签入境海南事由。现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允许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挪威、乌克兰、意大利、奥地利、芬兰、荷兰、丹麦、瑞士、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阿联酋、卡塔尔、摩纳哥、白俄罗斯等国家人员因商贸、访问、探亲、医疗、会展、体育竞技等需要(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免签入境海南停留不超过30天。入出境口岸为国家设于海南省的所有对外开放口岸,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符合与我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的从其规定),停留计算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之前实施的上述国家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30天的政策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wiki置底}} [[Category:2024|2]][[Category:国家移民管理局]][[Category:海南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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