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的源代码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File:Wiki.jpg|thumb|200px|<center>'''建议与反馈'''</center>]] =历史沿革= 2020年6月16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5号 2020年7月1日 公告 =正文= 按照我国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根据我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换文情况,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7%税目产品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税委会公告〔2019〕9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的5161个税目,“受惠国1LD1”的2911个税目,以及“受惠国2LD2”的184个税目,共计8256个税目。 [[Category:2020|6]][[Category: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Category: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返回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