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公司分立”的源代码
←
公司分立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简介= ==分立类型== ===简单分立=== ===复杂分立=== ==分立方式== === ==分立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 设董事会的,依职权制订公司分立的方案。 股东会对公司分立做出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wiki置底}} [[Category:公司分立|-]]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公司分立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