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关于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免责声明
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搜索
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的源代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49年12月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49年12月2日 施行 =正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九日的第一次会议中,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一九五零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wiki置底}} [[Category:1949|D]][[Category: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