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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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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8年9月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93号 2018年9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XqPpGX64dEPK_dUcPdYvcA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wiki置底}} [[Category:2018|9]][[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进出口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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