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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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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0年4月10日 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2020年4月15日 执行 2020年4月10日 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2020年12月31日 废止 =正文=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wiki置底}} [[Category:2020|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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