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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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1年11月30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1〕78号  2011年11月30日  执行

2016年8月18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83号  2016年8月18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序号 中文船名 英文船名 建造完工时间 船龄(年) 船型 载重吨 船籍 名义所有人 实际所有人
1 泰兴 TAIXING 1997年9月 10 杂货船 22200 中国香港 TAIXING MARITIME COMPANY LIMITED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