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1995年4月24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亏损弥补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字〔1995〕65号 1995年4月24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亏损弥补等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亏损弥补等问题的通知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