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历史沿革
2005年8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4〕49号 2005年8月29日 执行
2021年8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2021年9月1日 废止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军队办理离退休干部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涉及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355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军队离退休人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亦应依法缴纳契税。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