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号 2018年4月1日 执行
2021年3月1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023年12月31日 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