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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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3年9月27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预〔2023〕83号  2024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在《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予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提取码:e6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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