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公告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历史沿革
2021年5月6日 襄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公告 襄财税发〔2021〕1号 2021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襄阳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由城市20%、县城25%、建制镇和工矿区30%,统一调整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