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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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8年8月17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33号  2018年8月17日  施行

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 提取码: rgbs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