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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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1年6月9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2021年6月9日  执行

正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要求,规范排放源产排量核算方法,统一产排污系数,我部组织制订了《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予发布。我部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管理的需要,对《手册》适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手册》内容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调查对象或调查区域开展工业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

  二、工业源污染物核算方法

  工业源采取重点调查单位逐家核算与非重点调查单位按区域整体核算相结合的方式。工业源污染物产排量等于重点调查单位产排量与非重点调查单位产排量的加和。

  (一)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核算

  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核算方法有两种,按照以下优先级顺序选择使用:

  第一种是监测数据符合规范性要求的,采用监测数据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第二种是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含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1.监测数据法

  监测数据法是依据实际监测的调查单位产生和外排废水、废气(流)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废气、废水排放量及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或排放量的方法。

  符合规范性使用要求的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的使用顺序为:自动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

  (1)监测数据规范性要求

  ①自动监测数据

  自动监测数据指调查年度全年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校准、校验和运行维护,季度有效捕集率不低于75%的,且保留全年历史数据的自动监测数据。

  ②手工监测数据

  手工监测数据指调查单位或委托其他监测机构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技术规范开展手工监测得到的数据。

  若自动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均不符合上述规范性使用要求,或者监督执法发现监测数据造假等情形时,采用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2)监测数据使用要求

  ①废气

  废气自动监测数据若有缺失的,对缺失数据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规定的方法进行补充,形成完整连续数据后,对每个时间段按照浓度乘以流量的方法得出各个时间段的产生量或排放量,采用累加法核算。

  对于有烟气旁路且自动监测设备装置在净烟道的,核算时要根据旁路开启时间分时间段核算。

  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或排放量时,应保证调查单位全年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季节性生产单位应保证在生产期内监测次数不少于4次或不低于每月1次;应采用与产排污核算环节相对应的监测点位的废气手工监测数据进行核算。

  ②废水废水自动监测数据若有缺失的,对缺失数据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规定的方法进行补充,形成完整连续数据后,对每个时间段按照浓度乘以流量的方法得出各个时间段的产生量或排放量,采用累加法核算。

  未安装流量自动监测设备的,废水排放量不得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核算,而应根据水平衡进行核算;若无法做水平衡的,采用取水量和折污系数(一般取0.7—0.9,以水为原料等的特殊行业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核算;有废水回用量的,按照废水回用率扣减。

  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废水污染物产生或排放量时,应保证调查单位全年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季节性生产单位应保证在生产期内监测次数不少于4次或不低于每月1次。

  2.产排污系数法(含物料衡算法)

  产排污系数法是依据调查对象的产品或原料类型、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以及污染治理技术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对应的“影响因素”组合确定产污系数及污染物去除效率,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废水回用的调查对象核算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时,根据调查对象填报的排放口实际废水回用率,对通过产排污系数计算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再扣除回用情况。废水回用率计算公式如下:

  废水回用率 = 1 - 废水排放量 / 废水处理量

  物料衡算法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衡原理,利用物料投入量总和与产出量总和相等,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情况进行定量核算的一种方法。物料衡算法属于产排污系数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工业源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制定各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见附表1;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方法系数手册,见附表2;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通用源项核算系数手册见附表3。

  (二)工业源非重点调查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以下简称“非重点”)核算内容为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地市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宏观核算。非重点废气污染物与生活源合并核算,纳入生活源污染物总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核算非重点。

  附表1 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

  附表2 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

  附表3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通用源项核算系数手册

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

序号 覆盖行业范围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1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xx9
2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wpu
3 0810 铁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9f5
4 0820 锰矿、铬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7i9
5 0890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78f
6 0911 铜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d2g
7 0912 铅锌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gss
8 0913 镍钴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sc5
9 0914 锡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h97
10 0915 锑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b4rr
11 0916 铝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jt2
12 0917 镁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6au
13 0919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21v
14 0921 金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kbn
15 0931 钨钼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x82
16 0932 稀土金属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47ta
17 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2rg
18 101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k7n
19 1013 耐火土石开采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8p5
20 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yx6
21 1020 化学矿开采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2hj
22 1030 采盐业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qhi
23 1091 石棉云母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i6v
24 1092 石墨滑石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hwn
25 1093 宝石玉石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p2f
26 1099 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mti
27 111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bcp
28 11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bejv
29 1190 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系数手册 提取码: jh7a
30 12 其他采矿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d2mq
31 131 谷物磨制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xkr6
32 132 饲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9f5
33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yck
34 1332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kpc
35 1340 制糖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jfy
36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nvx
37 136 水产品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4trq
38 137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mpr6
39 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x66n
40 1392 豆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b1g
41 1393 蛋品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fiav
42 1411 面包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mxwc
43 1419 饼干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x98e
44 1421 糖果、巧克力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ph4
45 1422 蜜饯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x77y
46 1431 米、面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scf
47 1432 速冻食品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5ksq
48 1433 方便面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m89n
49 1439 其他方便食品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wd8
50 1441 液体乳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eri4
51 1442 乳粉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rqa
52 1449 其他乳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gbu
53 1451 肉禽类罐头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3ah
54 1452 水产品罐头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b271
55 1453 水果、蔬菜罐头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hyy
56 1459 其他类罐头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mex
57 1461 味精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ugb
58 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z76
59 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tp5
60 1491 营养食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8cz
61 1492 保健食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dmu5
62 1493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pqg
63 1494 盐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feev
64 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4ds
65 1511 酒精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61c
66 1512 白酒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6gr
67 1513 啤酒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p8g
68 1514 黄酒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rndj
69 1515 葡萄酒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f8gm
70 1519 其他酒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rn8
71 152 饮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vxv
72 153 精制茶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m7c
73 16 烟草制品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5aw
74 1712 棉织造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xyut
75 1713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6cr
76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1yn
77 1723 毛染整精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3fq
78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与纺纱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7i9
79 1733 麻染整精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gan
80 1741 缫丝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83b
81 1743 丝印染精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qdf
82 1751 化纤织造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ag2
83 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s1r
84 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nrj
85 1781 非织造布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giz
86 17 其他纺织业固体废物系数手册 提取码: pse7
87 1819 其他机织服装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np5
88 18 其他纺织服装、服饰业固体废物系数手册 提取码: sime
89 191 皮革鞣制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bh9
90 192 皮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9uc
91 193 毛皮鞣制加工及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kfkm
92 194 羽绒加工及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5dce
93 195 制鞋业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w78
94 201 木材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8jw
95 202 人造板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23k
96 203 木质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bnbz
97 204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yrq
98 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xqg
99 212 竹藤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m44
100 213 金属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sgy
101 214 塑料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4yrm
102 219 其他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mk4
103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ewd3
104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jax
105 241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bqi
106 242 乐器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2fn
107 243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yws
108 244、246 体育用品、娱乐用品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mkv
109 245 玩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e7j
110 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1xe
111 2519 其他原油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rega
112 252 煤炭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1u2
113 2541 生物质液体燃料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d99u
114 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mi2
115 2611 无机酸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dkt
116 2612 无机碱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bu6
117 2613 无机盐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pqvv
118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p9tf
119 2621 氮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rdig
120 2622 磷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mun
121 2623 钾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ddu
122 2624 复混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ph3
123 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3iz
124 263 农药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v16
125 2641 涂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6xx
126 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9xk
127 2643 工业颜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dxjp
128 2644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xqm
129 2645 染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1ct
130 264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k4iu
131 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6pd
132 2652 合成橡胶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pqm
133 2653 合成纤维单体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ec2
134 2659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5uu8
135 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vbf
136 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1ff
137 2663 林产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z7n
138 2664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47zy
139 2665 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xfez
140 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pddf
141 2667 动物胶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kyh
142 2669 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pb4
143 2671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8ue
144 2672 烟花爆竹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q2i
145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k3n
146 271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xyt
147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p8k
148 273 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u8q3
149 274 中成药生产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ka7
150 275 兽用药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y1v
151 276 生物药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eehx
152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fnv
153 278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n1m
154 2811 化纤浆粕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93m
155 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系数手册 提取码: 6bu4
156 2821 锦纶纤维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kh5p
157 2822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ssr
158 2823 腈纶纤维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4zb
159 2824 维纶纤维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awv
160 2825 丙纶纤维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srq
161 2826 氨纶纤维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4nd4
162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9qu
163 2831 生物基纤维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utcv
164 2832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vzk
165 291 橡胶制品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hve
166 292 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y2a
167 30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nzh
168 3021、3022、3029 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t8u
169 3023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tgw
170 3024 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ksph
171 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e27u
172 304 玻璃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ufb
173 3051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1ie1
174 3052 光学玻璃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nxm
175 3053 玻璃仪器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5q57
176 3054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meca
177 3055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9w3
178 3056 玻璃保温容器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g8xy
179 3057 制镜及类似品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rady
180 3059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a9s
181 3061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a5n
182 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ta6
183 3071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wdt
184 3072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26t
185 3073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5pdh
186 3074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mnkq
187 3075、3076、3079 陈设艺术陶瓷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1xu
188 3081 石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35wy
189 3082 云母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6w6
190 3089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2qe
191 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4ty
192 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sr6
193 3110 炼铁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6n3
194 3120 炼钢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1ytb
195 3130 钢压延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yfd
196 3140 铁合金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yg7w
197 3211 铜冶炼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va5
198 3212 铅锌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wtu
199 3213 镍钴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fmps
200 3214 锡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qb3t
201 3215 锑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smj8
202 3216 铝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7rug
203 3217 镁冶炼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mtjt
204 3218 碳化硅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ek5
205 3219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2r6c
206 3221 金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7c6
207 3222 银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3i3
208 3229 其他贵金属冶炼(铂钯)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jhpa
209 3231 钨钼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psk
210 3232 稀土金属冶炼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6cmk
211 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钽铌)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hr5n
212 3240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dif
213 3251 铜压延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usic
214 3252 铝压延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5ypf
215 3253 贵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zvsu
216 3254 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v1qm
217 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镍锡)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x23
218 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cwv1
219 3360 电镀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tk89
220 38-40 电子电气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aur
221 3825 光伏设备与元器件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nwd9
222 384 电池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9pqk
223 41 其他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1tuj
224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e6eh
225 4411、4412 火力发电热电联产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5eb
226 4417 生物质能发电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z3bx
227 4430 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wnin
228 45 燃气生产与供应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it3a
229 4610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8dfg
230 4630、4690 海水淡化处理、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行业系数手册 提取码: aa4s

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

排放源类别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 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 提取码: pngy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通用源项核算系数手册

排放源类别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通用源项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通用源项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提取码: shw6

农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流失)量。

  二、农业源污染物核算方法

  农业源核算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一)种植业

  1.核算单元

  种植业污染物排放(流失)量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核算

  种植业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流失)量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等于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园地面积与相应污染物排放系数以及当年度种植业含氮化肥或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与2017年度种植业含氮化肥或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的比值(计算总氮和氨氮时用含氮化肥用量、计算总磷时用含磷化肥用量)相乘,某项污染物排放(流失)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Q_j=\left ( A_g\times e_{gj} +A_y\times e_{yj}\right ) \times \frac{q_j}{q_0} \times 10^{-3} $

  其中:Qj指某省种植业第j项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单位:吨);

  Ag指某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单位:公顷);

  egj指某省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第j项水污染物流失系数(单位:公斤/公顷);

  Ay指某省园地的面积(单位:公顷);

  eyj指某省园地第j项水污染物流失系数(单位:公斤/公顷);

  qj指某省调查年度用于种植业的含氮化肥(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单位:公斤/公顷);

  q0指某省2017年度用于种植业的含氮化肥(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单位:公斤/公顷);

  含氮化肥用量指氮肥和含氮复合肥的折纯用量;含磷化肥用量指磷肥和含磷复合肥的折纯用量。

  3.种植业氨排放量核算

  种植业氨的排放量核算,等于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园地面积和相应的氨排放系数及当年度种植业含氮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与2017年度种植业含氮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的比值相乘,计算公式如下:

  $Q=\left ( A_g\times e_{g} +A_y\times e_{y}\right ) \times \frac{q_j}{q_0} \times 10^{-3} $

  其中:Q指某省种植业氨的排放量(单位:吨);

  Ag指某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单位:公顷);

  eg指某省农作物种植过程的氨排放系数(单位:公斤/公顷);

  Ay指某省园地面积(单位:公顷);

  ey指某省园地氨排放系数(单位:公斤/公顷);

  qj指某省调查年度用于种植业的含氮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单位:公斤/公顷);

  q0指某省2017年度用于种植业的含氮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单位:公斤/公顷)。

  (二)畜禽养殖业

  1.核算单元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核算

  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和排放量均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

  污染物产生量:第i类畜禽养殖的水污染物产生量等于第i类畜禽的养殖量乘以产污系数,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产生量等于5类畜禽(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下同)养殖的污染物产生量之和。某项水污染物产生量公式如下:

  $Q_{ij畜产}= \left ( q_{i规模} \times f_{ij规模}+q_{i养殖户} \times f_{ij养殖户}\right ) \times 10^{-3}$

  $Q_{j畜产}= \sum_{i}^{n} Q_{ji畜产}$

  其中:Qij畜产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第j项污染物产生量(单位:吨);

  qi规模指某省第i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存/出栏量(单位:头/羽);

  fij规模指某省第i类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第j项污染物产污系数(单位:千克/头(羽));

  qi养殖户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户存/出栏量(单位:头/羽);

  fij养殖户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户第j项污染物产污系数(单位:千克/头(羽));

  Qj畜产指某省畜禽养殖第j项污染物产生量(单位:吨)。

  污染物排放量:第i类畜禽养殖的水污染物排放量,等于第i类畜禽养殖量与污染物的排放系数相乘,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量等于5类畜禽养殖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和。某项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Q_{ij畜排}= \left ( q_{i规模} \times e_{ij规模}+q_{i养殖户} \times e_{ij养殖户}\right ) \times 10^{-3}$

  $Q_{j畜排}= {\textstyle \sum_{i}^{n}} Q_{ij畜排}$

  其中:Qij畜排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第j项污染物排放量(单位:吨);

  qi规模指某省第i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存/出栏量(单位:头/羽);

  eij规模指某省第i类畜禽规模化养殖第j项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千克/头(羽));

  qi养殖户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户存/出栏量(单位:头/羽);

  eij养殖户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户第j项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千克/头(羽));

  Qj畜排指某省畜禽养殖第j项污染物排放量(单位:吨)。

  3.畜禽养殖业氨排放量核算

  畜禽养殖业氨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核算。第i类畜禽养殖氨排放量等于第i类畜禽的养殖量与相应的氨排放系数相乘,畜禽养殖业氨排放量等于5类畜禽养殖的氨排放量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Q_{i畜气}=\left ( q_{i规模} \times f_{i规模}+q_{i养殖户} \times f_{i养殖户}\right ) \times 10^{-3}$

  $Q_{畜气}= {\textstyle \sum_{i}^{n}} Q_{i畜气}$

  其中:Qi畜气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氨排放量(单位:吨)

  qi规模指某省第i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存/出栏量(单位:头/羽);

  fi规模指某省第i类畜禽规模化养殖氨排放系数(单位:千克/头(羽));

  qi养殖户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户存/出栏量(单位:头/羽);

  fi养殖户指某省第i类畜禽养殖户氨排放系数(单位:kg/头);

  Q畜气指某省畜禽养殖业氨排放量(单位:吨)。

  (三)水产养殖业

  1.核算单元

  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等于人工水产养殖的水产品产量与排放系数相乘,人工水产养殖的水产品产量等于人工养殖海水产品产量与人工养殖淡水产品产量之和。某项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Q_j=q\times e_j\times 10^{-3}$

  其中:Qj指某省水产养殖第j项污染物排放量(单位:吨);

  q指某省水产养殖的水产品产量(单位:吨);

  ej指某省水产养殖第j项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千克/吨)。

  农业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见附表。

  附表 农业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农业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排放源类别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农业源污染物 农业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提取码: j6mh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一、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核算生活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生活源污染物核算方法

  (一)生活污水及污染物

  1.核算单元

  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市(地、州、盟)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与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合计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

  2.1 城镇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

  (1)城镇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

  ①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根据城镇生活用水量和折污系数计算。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 = 城镇生活用水量 × 折污系数

  如果本市(地、州、盟)无法填报城镇生活用水量,则采用下列公式计算污水产生量,其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系数、折污系数见附表。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 = 城镇常住人口 ×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系数 × 折污系数 × 365

  ②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无再生水利用量,则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即为排放量。

  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有再生水利用量,则按下式相应扣减: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所有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再生利用量

  其中:生活污水再生利用量 = 再生水利用量 × (生活污水处理量 / 污水实际处理量)

  (2)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

  ①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核算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按照生活污水排放量和产污系数计算。产污系数为生活污水平均浓度。

  污染物产生量 = 污水排放量 × 产污浓度系数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污系数见附表。

  ②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核算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为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量之和。

  污染物去除量 = 本核算单元 ∑ 污水处理厂去除量

  如果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备再生水回用系统,有再生水利用量,则应按再生水污染物全部去除而相应扣减。

  ③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是指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量,由本核算单元的污染物产生量扣减污染物去除量计算。

  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物产生量 - 污染物去除量

  同时,污染物排放量不得低于本核算单元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污量,如低于该值则取该值为本核算单元污染物排放量。

  2.2 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核算

  (1)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根据农村常住人口和人均污水排放系数计算。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 = 农村常住人口 × 人均污水排放系数 × 36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系数见附表。

  (2)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

  ①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核算

  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农村常住人口与人均产污强度计算。

  污染物产生量 = 农村常住人口 × 人均产污强度 × 365

  农村居民人均产污强度系数见附表。

  ②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是指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量,即污染物的产生量扣减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去除的量。其中有条件地区,使用监测数据校验产污强度、污染物综合去除率等系数。

  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物产生量 × (1 - 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 污染物综合去除率)

  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个数/行政村总数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综合去除率见附表。

  (二)生活及其他废气污染物

  1.核算单元

  生活及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以市(地、州、盟)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2.生活及其他能源消费量核算

  生活及其他能源消费量只统计煤炭和天然气。生活及其他煤炭、天然气消费量指报告期内调查区域除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以外所有用作生活及其他的煤炭、天然气总量,包括居民生活、第三产业和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用煤和天然气。计算公式为:

  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 = 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 - 工业重点调查源煤炭消费总量

  生活及其他天然气消费量=全社会天然气消费总量-工业重点调查源天然气消费总量

  全社会煤炭和天然气消费总量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煤炭和天然气消费总量来自排放源统计工业源调查汇总量。

  对于无法获取调查年度生活及其他煤炭/天然气消费量的地区,在上年能源消费总量基础上根据调查年度内煤改气、煤改电、锅炉淘汰等情况核算当年能源消费量。

  3.生活及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废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生活及其他能源使用废气污染物排量放核算中,不考虑其中工业非重点调查单位治理设施带来的减排,即产生量等于排放量。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根据能源消费量和排放系数计算:

  污染物排放量=能源消费量×排放系数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包括两部分:能源消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能源消费量与排放系数相乘核算;建筑、餐饮、家庭日化用品、干洗和汽车修补等活动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按人口或汽车保有量与排放系数相乘核算。

  生活及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污系数见附表。

  附表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排放源类别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生活源 生活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提取码: yxnd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含其他类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工业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进厂与排放量的核算,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二次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核算。

  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核算方法

  为保证水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核算的完整性,补充统计调查中填报缺漏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提供城镇污水处理厂与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口和排口污染物浓度参考值,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不计入集中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处理厂污泥、废物焚烧炉渣、飞灰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可按生产运行管理的报表结果填报。

  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和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次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方法有两种,按照以下优先级顺序选择使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仅可使用监测法:

  第一种是监测数据符合规范性要求的,采用监测数据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第二种是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含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一)监测数据法

  监测数据法是依据实际监测的调查单位产生和外排废水、废气(流)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废气、废水排放量及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方法。

  符合规范性使用要求的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产生或排放量的使用顺序为:自动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

  1.监测数据规范性要求

  ①自动监测数据

  自动监测数据指调查年度全年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开展校准、校验、运行维护和监测,季度有效捕集率不低于75%的,且保留全年历史数据的自动监测数据。

  ②手工监测数据

  手工监测数据指调查单位或委托其他监测机构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技术规范开展手工监测得到的数据。

  若自动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均不符合上述规范性使用要求,或者监督执法发现监测数据造假等情形时,采用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2.监测数据使用要求

  监测频次低于每季度1次的,不得采用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产排污系数法(含物料衡算法)

  产排污系数法是依据调查单位的产品或能源类型、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对应的“影响因素”组合确定产污系数及污染物去除效率,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物料衡算法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衡原理,利用物料投入量总和与产出量总和相等,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情况进行定量核算的一种方法。物料衡算法属于产排污系数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见附表。

  附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

排放源类别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 提取码: awq7

移动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范围内,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二、移动源污染物核算方法移动源核算范围为机动车污染排放。

  (一)核算单元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以市(地、州、盟)行政区域为单元核算。

  (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核算,等于区域机动车保有量与排放系数相乘,计算公式如下:

  各地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 机动车保有量 × 排放系数

  排放系数 = 综合排放因子 × 年均行驶里程

  移动源排放系数手册见附表。

  附表 移动源排放系数手册

移动源排放系数手册

排放源类别 系数手册名称 提取码
移动源 机动车排放系数手册系数表 提取码: wr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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