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5年5月29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80号  2015年7月1日  施行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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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
  (一)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


  (二)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005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发布)。
  (二)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005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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