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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 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 ||
举例: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11月5日,税务机关稽查查补该单位在2025年一季度销售额600万元,重新计算后,该单位在2025年一季度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调整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该单位应自2026年11月5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一般纳税人,2026年1月税款所属期至9月税款所属期已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 |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的===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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