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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 | (2)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 | ||
= | =长期资产分类及相关定义= | ||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包括构成其实体的配套设备、工具、器具等)。 |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包括构成其实体的配套设备、工具、器具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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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构成其实体的建筑装饰材料、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 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构成其实体的建筑装饰材料、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 ||
长期资产原值:是指取得长期资产时的入账价值 | |||
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是指长期资产原值所对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列明、计算或者包含的进项税额 | |||
长期资产资本化改造:是指符合会计制度资本化条件的修理、升级、改造、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等情形。 | |||
=抵扣方法= | =抵扣方法= | ||
| 第61行: | 第67行: | ||
$净值率 = \frac{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 \times 100\%$ | $净值率 = \frac{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 \times 100\%$ | ||
== | ==2025年12月31日 | ||
前(含当日)已在会计制度上按照相关资产核算且在2026年1月1日后完成资本化改造,完成后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 | |||
纳税人取得以下长期资产,用于混合用途的,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 | |||
(一)2026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下同),按照会计制度应当开始作为相关资产核算,且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 | |||
(二)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在会计制度上按照相关资产核算且在2026年1月1日后完成资本化改造,完成后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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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增值税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 [[Category:增值税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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