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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行: | 第16行: | ||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1 + 3%) × 3% | |||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
| 第24行: | 第24行: | ||
2.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 2.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 ||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列明的金额 ÷ (1 + 5%) × 5% | |||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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