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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18年10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 2018年10月15日 施行 | 2018年10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 2018年10月15日 施行 | ||
2026年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年1月1日 条款废止 | |||
第二条至第四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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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调整后,对符合二类出口企业评定标准的企业,税务机关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调整工作。 | 评定标准调整后,对符合二类出口企业评定标准的企业,税务机关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调整工作。 | ||
'''二、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 | |||
'''(一)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地域全覆盖。各地税务机关应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切实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提高退税效率。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推广实施无纸化退税申报。''' | |||
'''(二)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全覆盖。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现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 | |||
'''三、大力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 |||
'''(一)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代办退税。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备案、实地核查、代办退税发票开具、退税信息传递等工作,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 |||
'''(二)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防范业务风险。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需求,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立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防范代办退税业务风险。''' | |||
'''四、积极做好出口退(免)税服务''' | |||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政策宣传辅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短信平台、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便于出口企业及时收集单证,尽快满足退税申报条件。''' | |||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定期提醒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审核、退库进度及申报退(免)税期限等情况,便于出口企业及时、足额获取出口退税。''' | |||
五、施行日期 | 五、施行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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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8|O]][[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Category:2018|O]][[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出口退税]][[Category: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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