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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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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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5号  2018年12月29日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告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5号  2018年12月29日  施行
2022年5月7日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公告(暂定名)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5号  2022年5月7日  废止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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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6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指导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6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指导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


  2016年发布的《指导目录》同时废止。今后,《指导目录》将每两年修订一次。
  2016年发布的《[[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公告|指导目录]]》同时废止。今后,《指导目录》将每两年修订一次。


  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
  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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