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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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7年5月7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32号  2017年5月7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以下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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