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导入1个版本)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File:Wiki.jpg||thumb|200px|alt="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慧税]]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2018年4月12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  2018年1月1日  执行
2018年4月12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  2018年1月1日  执行
第21行: 第20行:
  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wiki置底}}
[[Category:2018|4]][[Category:财政部]]
[[Category:2018|4]][[Category:财政部]]
28,281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