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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4月17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晋科函〔2025〕33号 2025年4月17日 执行 =正文=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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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行: | 第12行: | ||
(一)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 (一)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 ||
(二)2022年认定,2025年应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以GR2022开头, | (二)2022年认定,2025年应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以GR2022开头,含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山西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
二、认定流程 | 二、认定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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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我评价 | (一)自我评价 | ||
企业对照《[[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 | |||
(二)注册登记 | (二)注册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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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介机构条件 | (一)中介机构条件 | ||
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中,对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规定: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 |||
其中第1条所称“不良记录”包括:(1)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政处罚;(2)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3)受到注册税务师协会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4)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 |||
(二)企业查询中介机构方式 | (二)企业查询中介机构方式 | ||
第92行: | 第92行: | ||
1.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有关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处罚信息可登陆网址:[http://creditsx.fgw.shanxi.gov.cn/ http://creditsx.fgw.shanxi.gov.cn/],在“信用中国(山西)”-“行政处罚查询”栏目中输入企业/法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信用中国”查询)。 | 1.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有关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处罚信息可登陆网址:[http://creditsx.fgw.shanxi.gov.cn/ http://creditsx.fgw.shanxi.gov.cn/],在“信用中国(山西)”-“行政处罚查询”栏目中输入企业/法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信用中国”查询)。 | ||
2. | 2.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税务师事务所信用积分查询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涉税专业服务”栏目中输入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 ||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 | 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 | ||
第98行: | 第98行: | ||
(三)专项审计报告出具要求 | (三)专项审计报告出具要求 | ||
1. | 1.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供经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http://acc.mof.gov.cn/])赋验证码的专项审计报告,并附申报企业支付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 | ||
2.税务师事务所:省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应在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山西省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报备,报备后可打印报告封面,并生成二维码。扫描封面二维码可检验报告真伪,并附申报企业支付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 | 2.税务师事务所:省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应在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山西省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报备,报备后可打印报告封面,并生成二维码。扫描封面二维码可检验报告真伪,并附申报企业支付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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