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1年2月7日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国反垄发〔2021〕1号  2021年2月7日  执行 =正文= <center>'''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center>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南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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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性条件。
  (三)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性条件。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平台经济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反垄断法》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平台经济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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