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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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中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本规定中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委托加工环节==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数量 × 0.5元/500克(毫升) + 本期销售额 × 20%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白酒数量 × 0.5元/500克(毫升)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白酒金额 × 20%)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白酒数量 × 0.5元/500克(毫升)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白酒金额 × 20%) - (期末委托加工白酒数量 × 0.5元/500克(毫升) + 期末委托加工白酒金额 × 20%)〕


==核定白酒销售价格==
==核定白酒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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