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52
个编辑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
||
第10行: | 第10行: | ||
<cente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center> | <cente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center>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 |||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 ||
第85行: | 第85行: | ||
{{wiki置底}}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18|2]][[Category:最高人民法院]][[Category:以物抵债]] | [[Category:2018|2]][[Category:最高人民法院]][[Category:以物抵债]][[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