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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释〔2014〕4号 2014年5月1日 执行 | 2014年3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释〔2014〕4号 2014年5月1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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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民事案件,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的行为的,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的规定;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持续到该决定施行后的行为的,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的规定。 | 第九条 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民事案件,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的行为的,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的规定;涉及该决定施行前发生,持续到该决定施行后的行为的,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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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4|3]][[Category:最高人民法院]][[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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