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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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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