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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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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行: | 第75行: | ||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依次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依次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 ||
5.本通知所称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 | 5.本通知所称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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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 (2)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 ||
6.本通知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相关技术人员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 6.本通知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相关技术人员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 ||
7.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7.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
===分期缴款=== | |||
===注意事项=== | |||
1.技术人员转让奖励的股权(含奖励股权孳生的送、转股)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 |||
2.技术人员在转让奖励的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资产,或取得的收益和资产不足以缴纳其取得股权尚未缴纳的应纳税款的部分,税务机关可不予追征。 | |||
==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 | ==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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