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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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法释〔2025〕1号  2025年2月1日  执行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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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cente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center>
<cente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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