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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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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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年9月21日  施行
2022年11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年9月21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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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聊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鲁政字〔2019〕147号)精神,下发了《关于茌平撤县设区的通知》(聊政字〔2019〕10号)。茌平撤县设区后,享有县级管理权限3年的过渡期,鉴于3年过渡期限已到,《公告》将聊城市区范围扩大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
  答:聊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鲁政字〔2019〕147号)精神,下发了《关于茌平撤县设区的通知》(聊政字〔2019〕10号)。茌平撤县设区后,享有县级管理权限3年的过渡期,鉴于3年过渡期限已到,《公告》将聊城市区范围扩大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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