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第691行: 第691行:
  第九十四条 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四条 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五条 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2004)|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 号)、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财会〔2020〕9 号)同时废止。
  第九十五条 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2004)|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财会〔2020〕9号)同时废止。


  附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附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25,167

个编辑